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07年专题 > 温家宝总理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六次会议、正式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并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出席“中国年”闭幕式 

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在俄举行

2007-11-06 00:00

  2007年11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理祖布科夫在莫斯科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双方在友好、务实的气氛中,全面回顾了十一次定期会晤以来中俄关系的发展情况,就两国未来合作达成广泛共识。双方认为此次会晤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温家宝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已走过不平凡的第一个10年,得到高水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实质成果。今年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第二个10年的起始之年,两国关系面临很好的发展形势。加强同俄罗斯的睦邻友好,深化中俄战略协作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中方愿与俄方共同努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按照两国元首确定的方向和目标,继续遵循《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和精神,深入贯彻“世代友好”的和平思想,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温家宝对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这项活动举办得很成功,加深了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了双方各领域合作。双方应认真总结互办“国家年”的经验,把富有成效、深受人民欢迎的活动机制化,不断充实和丰富中俄战略协作的内涵。

  祖布科夫说,俄中关系目前正处在历史上最高水平,基于互信互惠的两国战略合作不断扩大和加强,涵盖政治、经济、人文等各领域。双方建立了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等务实、高效的政府间合作机制,为规划、指导和协调两国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俄中互办“国家年”活动取得巨大成功,希望“国家年”的精神和经验继续发扬光大。

  祖布科夫说,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也是国际关系中的积极因素,因而是牢固的,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俄方希望在广泛的领域同中方开展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

  两国总理一致同意,双方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双边贸易的质量和水平。优化贸易结构,提升机电、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二、规范贸易秩序。发挥双边贸易敏感商品预警和磋商机制的作用,妥善处理贸易磨擦,保护对方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对方人员出入境、劳动许可提供便利。三、扩大投资合作。在航空、航天、基础设施建设、加工制造、高科技等领域促成更多示范性大项目,抓紧制定投资合作整体规划。四、深化能源合作。落实好双方协议和共识,确保中俄原油管道在2008年底同期建成并投入运营,加快商谈供油长期贸易合作,在油气下游领域增加合作。五、加强高科技合作。通过办好中俄“友谊科技园”等方式,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六、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两国跨界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问题。中方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加强对有关河流的治理。七、促进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体育交流与合作。办好2009年中国“俄语年”和2010年俄罗斯“汉语年”,加快互访文化中心,推动中医在俄的应用,加强在筹办奥运会方面的合作。八、扩大两国地方合作。尽快制定地方合作中长期规划,完善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跨境运输能力,建立跨境经贸合作区,提高边贸水平。

  会后,两国总理签署了《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另发),共同出席了双方贸易、能源、科技、银行、边贸等合作文件签字仪式,并共同会见了记者。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中方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和俄方主席、俄副总理茹科夫等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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