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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将于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2002-09-05 16:58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将向党的十五届七中全会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目前,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大会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总结党的十五大以来五年的工作,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进一步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团结奋斗。

  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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