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合作对话(ACD)是2001年初由泰国总理塔信提出的倡议。主要目的是整合亚洲现有次区域合作,促进全亚洲范围的对话与合作。
一、第一次非正式外长会
ACD第一次非正式外长会于2002年6月在泰国昌安召开。东盟9国(缅甸未参加会议)、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巴林和卡塔尔等17国外长或其他部长参加会议。唐家璇外长与会。会议达成的共识有:ACD应以经济合作为重点,并从文化、旅游、农业、信息、交通、能源、人力资源开发、科技、教育等具体领域做起;ACD应吸收更多亚洲国家参与,以体现泛亚色彩,但应协商一致,逐步进行;ACD与现有区域合作机制应相互补充和促进,避免重复。
二、第二次非正式外长会
ACD第二次非正式外长会于2003年6月在泰国清迈举行。会议同意吸收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阿曼、科威特4国为新成员。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亚洲债券市场的《清迈宣言》。
此外,2002年和2003年联大期间,ACD国家外长在纽约举行早餐会和茶会,就ACD发展方向、具体领域合作等问题进行探讨。
三、领域合作
ACD主要以“牵头国”形式开展具体领域合作。目前已有16个国家自愿担任18个领域合作的牵头国。一些国家已提出了牵头领域合作的概念文件,主办了相关研讨会或论坛等活动。
四、中国的参与
中方积极参与了ACD相关活动,现担任农业、能源领域合作牵头国。2004年5月,ACD农业部长级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亚洲合作对话农业部长级研讨会联合倡议》。我正推动ACD第三次外长会通过关于能源合作的《青岛倡议》。
2002年11月,ACD和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家旅游局在我国桂林联合举办了博鳌亚洲旅游论坛。
ACD第三次外长会将于2004年6月21-22日在青岛举行。
附件
ACD具体领域合作进展情况
合作领域 |
牵头国 |
进展情况 |
能源安全 |
巴林 印尼 卡塔尔 中国 |
巴林于2004年1月召开了能源工作组第一次会议。 |
能源 |
菲律宾 |
2004年5月举办了能源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
扶贫 |
孟加拉国 柬埔寨 越南 |
孟加拉国于2003年3月举办了“亚洲童工安置问题研讨会”;柬埔寨已提交农村地区的微观信用和就业机会合作概念文件;越南于2004年6月主办“扶贫-越南与其他国家的经验”研讨会。 |
农业 |
中国 巴基斯坦 |
中国于2004年5月举办了农业部长级研讨会。 |
交通 |
印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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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
印度 |
2003年6月举办了生物技术合作研讨会。 |
电子商务 |
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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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教育 |
马来西亚 |
2004年4月主办了电子教育研讨会。 |
基础设施基金 |
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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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标准研究所 |
巴基斯坦 |
2004年5月举办了亚洲标准合作研讨会。 |
金融合作工作组 |
泰国 |
2003年5月和2004年5月先后主办了工作组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 |
中小企业合作 |
新加坡 |
2003年7月举办了ACD中小企业合作对话会。 |
信息产业开发 |
韩国 |
2004年5月举行了信息产业培训班。 |
科技 |
菲律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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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
柬埔寨 缅甸 泰国 巴基斯坦 |
泰国于2003年5月举办了ACD旅游业论坛。 |
人力资源开发 |
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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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 |
日本 卡塔尔 |
日本已提交概念文件,并将于2004年6月主办环境教育对话会议。 |
加强法制基础设施建设 |
日本 |
2004年5月主办了加强法制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研讨会。 |